昵称:123 单位:钦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来源: 时间:2018-04-09

你好,我想问几个问题:1,纬地交通中怎么弄可以出图一的平面图?

2,指北针怎么出

3,图二:纬地交通中弄好的标线图,在cad中打开怎么标线不显示

你好!我们技术工程师已经和你联系沟通解决问题了。

1、系统是按照一般常规出图习惯,一张图纸布置一个视口窗进行分图的,如果您需要一张图纸布置两个视口窗,可在分图完成后手动将两张图纸的视口移到一张图纸即可。

2、指北针的绘制,使用路线软件中的平面自动分图功能,即可自动绘出。

3、标线图无法显示问题,建议新建一个图形组,分解输出标线图即可在纯CAD系统中正常打开显示了。

昵称: 单位:某设计单位 来源: 时间:2018-04-09

Subject:  关于路线设计规范(2017版)条文说明“7.8平曲线长度”问题

   你好郭老师,路线设计规范(2017版),第143页条文说明7.8平曲线长度,“曲线长度最小值的5-8倍即1000-1500m较适宜,《规范》列出平曲线最小长度的“一般值”基本上取“最小值”长度的3倍。其中““曲线长度最小值的5-8倍即1000-1500m较适宜”怎么理解?若设计速度为40km/h,5-8倍为350-560m。是不是针对设计速度120km/h而言。

你好!
规范中平曲线的最小长度一般是按照6秒行程推算得到的。也就是要基本要保障车辆在一个弯道上行驶大致约6秒的时间吧。
这样驾驶员才能注意到曲线的存在。
你关于第7.8条的条文理解中5-8倍的理解是正确的。
昵称: 单位:某设计单位 来源: 时间:2018-04-09

郭总,再次收到回复,感谢万分,这个问题已基本解决了!下面问下您另外一个问题好吧?

对于两条高速公路相交采取T型交叉时,即设置成Y型互通时,细则已规定了按交通量流向、大小的两种情况进行设计,我想问您,如果左转量很大时,设计应该采取主线左转直接分流的定向匝道形式,这时侯这个左转匝道可以按接近主线的设计速度吗?或速差20的设计速度,我想这样应该可以提高行车安全,不至于让主线的车突然行驶在指标偏低的匝道上,造成误判以为匝道是主线,不知这样处理是对的吗?

另外,如果左转量不大的情况下,左转按细则是先从主线右侧分离出去,再左转接入被交路的主线。但是这时与行车习惯又不一样了,希望得到您的指点,谢谢。

你好!
1、由于你提到的是主线分流的方式,所以对于这样的匝道是应该尽量采用较高的设计速度的。此类匝道采用比主要降低20km/h或者更多一些均是可行的。
但是,毕竟匝道与主要的行车条件是有较大差异,速度是有明显降低的,因此,应在进入匝道前的位置,设计设置明确、醒目车道分离、匝道限速等标志,
让驾驶员准确、及时认识到匝道与主线行车环境的变化,合理控制速度。
2、匝道采用采用“右出右进”的布置方式,已经是我国高速公路行车的普遍习惯。相反,从主线左侧直接分流,然后左转倒不太符合中国的高速行车习惯的。
因此,对于“左出左进”方式,才要更加关注设计。建议你可以在网上多找一些现有的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的型式进行参考、研究对比吧。
现在有卫星地图,可以很方便看到国内外各类互通立交的型式和布置的。
昵称: 单位:浙江金华交通规划设计院 来源: 时间:2018-04-09

郭大师您好,我是浙江金华交通规划设计院的,关于新规范中提出的1.0.4条,各级公路均应进行总体设计。

想请教一下,

  1)工可、初设的总体设计分别要做到怎样的深度,才能符合相应要求;

  2)总体设计从以往的路线总体转向项目总体设计,其设计内容上的转变,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例如?)对应与各项目设计阶段的深度,如何来把握?

你好!
1、规范只是强调了项目的总体设计,但具体不同设计阶段具体的深度要求,应该会在之后已经启动的《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中予以细化要求吧。
2、对于总体设计具体要做哪些内容,哪些深度,在规范第四章中已经有明确的要求了,从第4.1.1条开始,就明确“应论证确定公路功能。。。。。。。”,
     而且这一章中各节都是在强调总体设计的内容和要注意的要点的。
昵称: 单位:宜春公路勘察设计院 来源: 时间:2018-04-09

郭总你好!我叫,是宜春公路勘察设计院的一名工程师,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下您。

    1、第7.5.5条   对无中间带的公路:新建工程宜采用绕内侧车道边缘旋转的方式超高。改建工程可采用绕路中线旋转的方式超高。新建工程如果采用内侧边缘超高的话,那道路中线的标高将与路线纵断面设计图中标高不一致,较容易产生误解。我想请问新建工程和改建工程是否可以均采用绕路中线旋转的方式超高?绕中线超高和绕内侧边线超高两种形式对行车影响大吗?

2、第8.3.2条  表中规定了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假设我的设计速度是60Km/h,6%纵坡最大坡长600m,有时爬坡路段受地形限制,单个坡采用接近最大纵坡、最长坡长时工程量较大,可否用两个连续的较大纵坡替代单一纵坡,但纵坡总长控制在两个最大纵坡中较大的一个的最长坡长范围内?如下图所示:

3、平面曲线的基本型为缓和曲线、圆曲线加缓和曲线构成。超高和加宽均在缓和曲线内完成。二级及一下公路,有时候由于缓和曲线较长,超高和加宽均只是在缓和曲线长度范围内的局部内进行,超高和加宽的起终点一般从缓圆点(HY)或圆缓点(YH),但有时候考虑构造物或其他因素的影响,能否将超高和加宽在缓和曲线内整体移动(保证长度和渐变率),圆曲线范围内的超高和加宽顺沿?

4、四级公路车道宽度为3.0m,但无硬路肩,而一般标线宽度为0.15m,因此,双车道四级公路在施划标线后,车道实际有效宽度扣除标线宽后为2.775m,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其他不良影响(虽然以前一直是这样做的)?

你好!
我注意到你咨询的问题,主要是实际工程中遇到的问题,并不属于规范条文理解和解释方面的。
因此,我只能谈谈个人的认识和理解,仅供参考吧:
1、对于无中间带的公路,我认为规范推荐新建采用绕路基边缘线旋转方式,主要是从设计和施工的便利上考虑,应该是不会直接与行车安全有关系的。
     因为,无论采用哪个位置旋转,最终在一般路拱路段均为双向横坡,而在超高路段外侧抬高形成超高的。
     对于纵断面设计线的标高和道路中心标高不一致的情况,在绕路基边缘旋转是也可能是存在的。
     对于有中间带公路,绕中央分隔带边缘选装时,这种情况更是存在的。这应该是公路工程中默认可以接受的情况的。
2、对于您咨询:可否用两个连续的较大纵坡替代单一纵坡,但纵坡总长控制在两个最大纵坡中较大的一个的最长坡长范围内?我认为是完全可以的。
     实际工程中,显然不可能完全一对一的采用各种坡长条件的。各中纵坡与坡长的组合,才是最常见的情况。
3、我认为:在遇到构造物等条件限制时,是可以将超高和加宽在缓和曲线内整体进行适当移动(保证长度和渐变率)。
     但从安全角度,我个人的理解是尽量把超高过渡段设置在靠近缓和曲线起点的位置吧。
4、对于四级公路,因为施画标线后,车道内实际宽度减窄了,应该是正常出现的情况。四级公路速度低,车道宽度本身就是规定可以窄于速度高的公路的。
     建议你在施画标线的位置上,再参考一下交通工程等相关规范吧。
昵称: 单位:中交通力 来源: 时间:2018-04-09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你好,我是中交通力一名设计人员,对于《公路路线设计规范》有部分疑问想请教各位专家,打扰了。

1、规范P41页,第8.2.4条,第二款,中说,桥头引道纵坡不宜大于5%。对于那些部分属于桥头引道我不太清楚,有没有对桥头引道有明确的定义和范围。

2、根据P129页,条文说明6.3.3中,中央分隔带开口的功能有维修、养护、应急抢险使用。如果一级公路设有平面交叉,是否可以利用平面交叉的开口代替中央分隔带的开口功能。(若此段落没有互通式立体交叉、隧道、特大桥、服务区等构造物)

3、2017版规范版权页后面的交通运输部公告中,与2006版不一样,没有提及强制性条文,本次为什么会这么调整,调整思路是什么?

4、2017版规范P42页,第8.3.4条,“任意连续3km路段的平均纵坡宜不大于5.5%”,与2006版P39页,第8.2.5条,“任意连续3km路段的平均纵坡应不大于5.5%”。为什么本次从“应”改为“宜”,调整思路是什么?

5、对于不同坡度和坡长的组合,如何处理。对于百度百科给出的处理方式可以么?一下是百度百科的截图与连接。


你好!
1、对于桥头引导并没有明确的范围界定的。具体你还可以参考桥梁设计通用规范吧。
     个人理解桥头引导一般是对于低等级公路而言的,桥梁一般高于两端连接的路基路段,为了保证车辆以合理的速度通过桥梁,对桥梁两端的引道的纵坡提出了一些要求。
2、我个人理解,一级公路是可以利用平面交叉口实现维修、养护和应急的车辆掉头需要的。
3、新的公路标准和规范均取消了对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标准规范是否属于强制性,主要看该规范的编号规定。例如路线设计规范就属于强制性,也就说本规范全文是属于强制性的,
     但是对于具体某一条文,其强制性与否,主要以条文中采用的程度用语为依据。
4、你提到的纵坡折算的方法,我之前也曾了解到。但是,现阶段,除了直接采用规范给定的最大坡长数值之外,建议主要按照运行速度变化来确定坡长组合变化。
      即当载重车辆上坡时的运行速度降低到容许最低速度时,便应该设置缓和坡段或者考虑设置爬坡车道了。这一精神,在规范的相关条文中,均有体现的。
昵称: 单位:某设计单位 来源: 时间:2018-04-09

郭教授您好

我是来自常州梅特勒托利多——一家公路称重设备制造商的工程师,在3.8您授课时有几个问题当时由于着急赶高铁火车,没能向您当面请教。所以发这封邮件,还恳请郭教授能在百忙中,看下我们平时工作中遇到的关于路线设计的几个问题,帮忙解决下我们的困惑。不胜感激!

1、《设计规范》中对于车道宽度有3.75和3.5m的规定,但是在我们平时与客户交流时,他们往往会有达到4m宽的车道,是正常二级以上公路,并非边道。他们也一直强调说他们的路宽是按照规范设计的。想请教下教授,是否只有规范中提到的3.75、3.5等等4种规格车道才是符合规范的,其他尺寸的都是非标准车道宽度?

2、我们的称重设备有时不能覆盖整个路宽,为防止有车恶意绕行,一般对于两侧路缘带(我们的设备经常无法覆盖),我们想最好能采取措施进行宽度限制。对于路缘带的限制,比如采用软隔离或者硬隔离,是否不被允许?

3、有的车道宽度并非是标准的比如3.75m,而我们的设备规格就几种,可能安装后设备宽度和路宽偏差较大,安装后各车道设备间存在缝隙,为防货车压缝,我们都要求在设备两侧中心划线。比如设备划线是标准宽度3.75m,而车道宽实际4m,我们是否可以采取一段过渡线的方式将两条线进行连接?如果可以,过渡线有没有一个明确的比如斜度的要求?


你好!
1、收费站和称重站位置的车道宽度,与你提到的正常情况下的车道宽度是不同的概念,适用情况和需要考虑的因素是不同的。
     规范中提到的3.75m和3.5m等车道宽度,是指在公路一般路段中满足行车需要的车道宽度;
     而收费站、称重站等处的车道宽度,怎需要考虑车辆安全进入、驶离、未能完全平行进入时的情况吧。
     具体可参考本规范及相关规范中关于收费站广场处的收费车道的宽度。
2、收费站场处车辆的速度较低,甚至可以按照5到15km/h考虑,因此,我个人认为在收费车道宽度之内、称重设备之外,设置一些柔性的规范车轮位置的措施应该是可行的。
     但是请注意对于各类车辆不见得能完全平行进入时的情况的,或者可以通过实践逐步改进吧。
3、采用划线等措施,引导车辆正常进入称重设备,我认为是可行的,毕竟这里的速度很低。对于过渡段的长度,我没有具体概念,因为速度低,总体应该从车辆低速行驶定位需要出发吧。
     2、3中的部分问题,我认为可以通过工程实践逐步摸索出合理的措施和方案吗,是比较好的方案吧。
对你们所从事的内容不甚了解,所以回复仅供参考吧。
昵称: 单位:某设计单位 来源: 时间:2018-04-09

追加一个相关问题,关于超车道的安全问题,见《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 第54页,第4条:“二级公路设置超车道的路段,可根据驶入对向车道行车道事故的风险及经济分析,确定是否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或隔离设施.。......"

如果利用对向车道进行超车,护栏是不可能设置的。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指的超车道是不是设置了三车道,与《路线设计规范》冲突?


你好!
   1、请注意,《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第7.9.3条中提到的是“应间隔设置满足超车视距的路段”,或者“.......超车路段”,这里指的是满足超车视距等条件,允许占用对向车道的路段,不是“超车道”。
   2、对于你提到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中提到的“二级公路设置超车道的路段”,我并不能给予准确的解释,请你向该规范的编制单位或编写人进行咨询了解。但是,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这一条应按照“二级公路设置满足超车视距的路段......”进行理解,可能只是该条文的文字表达问题吧。这样也就不存在你提到的允许三车道和冲突的问题了。
昵称: 单位:某设计单位 来源: 时间:2018-04-09

你好!路线规范2017版,91U型转弯设计速度说不宜低于20km/h,如果我采用20的设计速度,那么最大纵坡是多少?因为按匝道的话,交叉细则里只有30KM/h的规定,麻烦郭总了。

你好!
对U型转弯匝道的条文,是本次规范修订中根据建设需求新增加的内容。
对于您咨询的U型转弯匝道的最大纵坡,我是这样认为的:
1、U型转弯匝道一般是布置在我国中西部地区路网较为稀疏条件的,但是其对应的主线应该是高速公路或者一级公路的。这样,对应到高速和一级公路所通行的车辆,包括大型载重汽车等,我认为虽然规范未细化对其纵坡的规定,但是在具体设计中应考虑实际通行车辆和车型等的条件,应该采用较为平缓的纵坡。
2、具体到你提到采用20公里的设计速度的U型转弯匝道而言,我建议最大纵坡不要低于30公里设计速度对应的匝道的最大纵坡指标。
3、另外,中西部地区多数存在积雪冰冻等现象,因此,在纵坡指标上,更应该趋于平缓一些吧。
以上回复,不见得妥当,仅供参考。
请您在咨询时,注意留下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来,便于我们对相关问题进行统计记录。
昵称: 单位:某设计单位 来源: 时间:2018-04-09

郭兄,您好,小弟有如题疑问,请指教。

据14版技术标准4.0.17、4.0.18,最大超高分为10%、8%、6%、4%共四类,并对使用的原则做了相应的规定。17版的路线规范7.3.2、7.5.1做了同样的规定。但17版路线规范的条文说明表7-1(P140)中,超高值分为五类(设计速度60km/h及以下)多出了积雪冰冻一列,难免令人心生疑惑。

14版技术标准实施后,大部分设计单位的做法是据其对06版的路线规范进行了修正,结果与新版路线规范相同!


纪工:近来可好?
1、《标准》和《规范》是按照一定体系规划编制的。金字塔的顶端是标准,其下一层是各专业规范,然后是各专业细则,指南等。标准覆盖各个专业,而规范只讲具体路线设计;两者在内容是有分工的,标准规定较为宏观的方面,规范针对路线专业细化规定更为细节的方面。因此,标准和规范之间不是两本平行标准,相互对应的问题,而是规范必须遵从标准。这也就正好解释了你最后讲到的现象了——标准中有的内容,在规范中都有了,而且是更为细化了。
2、具体到你所提到的超高方面,《标准》给出了几种条件下的最大超值值,然后给出了对应的圆曲线最小半径。《规范》则在此基础上,细化增加了圆曲线最小半径的一般值。同时,更进一步,细化在不同情况下的超高值采用情况。
3、请注意,《标准》第4.0.18条的第2款已经提出积雪冰冻地区的最大超值值,《规范》则细化给出了与之对应的超高采用数值。
4、为什么在《规范》的P140页中专门给出了一列积雪冰冻地区采用6%时的超高值,而不是直接采用6%对应一列呢?原因在于,由于积雪冰冻地区路面摩阻力降低的条件,规范采用了更小的横向力系数。这与正常情况下采用6%是不同的,是更又有与安全的。关于不同超高条件下,圆曲线最小半径和横向力系数取值的关系,我后续会单独编写文章,进行说明的。
5、对积雪冰冻地区采用更小的横向力系数,是美国等许多国家公路标准中通用的做法。在我国早前的规范版本中就已经列出了积雪冰冻地区对应的超高采用值了,只是在不同时期修订中有所调整变化而已。也就说,本次这张表的内容,只是根据勘察设计需求,恢复了对应的内容吧。
祝工作愉快!
中国工程勘察设计三维数字化、协同化CAD解决方案供应商